劲嘉股份(0021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关联方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 特定情形下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关联人[8] 关联方申报 - 特定人员和组织需在规定时间申报关联方情况及变动[10][11] - 申报义务持续至有关主体不再具有关联情形之日起满12个月止[12] 关联方清单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等在每年第一季度确定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清单并更新[12]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4]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15]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议案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6] - 董事会对与董事有关联关系议案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3] - 与关联法人不同金额区间关联交易披露要求不同[23]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披露[23] - 与关联人连续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标准按对应规定披露[30][31] - 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履行程序并分类汇总披露[28][29] 关联交易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表决和披露[30] 关联信息管理 - 公司应通过系统填报或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未规定或冲突情形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