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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马(0013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羊马三羊马(SZ:001317)2025-06-06 21: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两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或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提议/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提案与投票规则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6]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类别股股东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9]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三十六个月内部分股份无表决权[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会审议发行优先股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0]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2] 决议执行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4] - 公司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24] - 股东可六十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5] 其他事项 - 公司名称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9] - 公告等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上市日起生效[28] - 规则解释由董事会负责,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8] - 文档日期为2025年6月6日[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