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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泰坦股份泰坦股份(SZ:003036)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的原则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