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 -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充分 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逐 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 内审人员应具有开展审计工作所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第四条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 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 内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 不得公开。 第六条 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 打击报复。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 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审计委 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