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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泰坦股份泰坦股份(SZ:003036)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