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为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