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票且尚在 承诺期内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