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 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所列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公司改变上述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