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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泰坦股份泰坦股份(SZ:003036)2025-06-09 16:1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 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 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 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 事会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办理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