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4]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2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2][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10年[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0]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30]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1]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31]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2]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4]
四川美丰(0007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