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8]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前十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两日公告说明原因[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结束日下午3:00[18]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等可提董事候选人,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0]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1] 计票与结果公布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5][36] 会议记录与决议实施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十年[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8] 决议效力与章程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9] - 公司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条款[41]
金明精机(3002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