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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30028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6月修订)
金明精机金明精机(SZ:300281)2025-06-09 18:31

董事规定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不得接受超二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需书面说明并披露[9] - 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9] - 董事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表明[16] - 董事发现决议执行重大变化等应向董事会报告[17][18] - 董事发现传媒报道不符应督促查明并披露[18] - 董事发现公司重大问题等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9]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后生效[20]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制度完善,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1] - 董事长应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不符或有风险应召集审议[23]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发现问题应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28] - 公司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28]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相关事项负责,监控资金并保证财务独立[29][30]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为持股不超50%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应关注其他股东出资情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