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30028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会议与决议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5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12]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存档[12] 财报报送 - 子公司年度财报在会计年度结束后20日报送[18] - 半年度财报在前6个月结束后15日报送[18] - 季度财报在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0日报送[18] - 当月财报在每月结束后8日报送[18] 项目进展与重大事项汇报 - 子公司获批投资项目每月结束后10日汇报进展[21] - 子公司重大事项1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24] 人员委派与管理 - 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4] 财务与业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和监督[18] - 子公司对外投资执行公司章程和制度规定[21]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遵守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3] 审计与考核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6] - 子公司需建立考核奖惩制度[30] - 子公司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30]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并奖惩[30] - 子公司董高人员失职公司有权要求处罚并担责[30] 交易规定 - 制度中“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事项[32] - 购买日常原材料等活动不属于规定交易事项[3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35]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9日[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