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成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103,37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当时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财务资助与减资 - 公司为其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股份,另有规定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外[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9]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9][68] - 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8][76] 担保事项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关注[18][6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67] - 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修订后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43]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34] 高管相关 -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5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50] -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1] 章程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增加《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两个附件[64] - 删除原《股东会议事规则》中“监事”“监事会”表述,相关职权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承接[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引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时简称改为《香港上市规则》[85]
中原证券(601375)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