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5月14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70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282.657万元[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22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5282.657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8] - 董事、高管就任时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2]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直接诉讼[29]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80] 董事会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至2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83] - 公司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9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95]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不同指标达到一定比例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26][127]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28]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37]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44][14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5]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1/2以上、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7] -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相关程序且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8] - 公司现金分红采取固定比率政策,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有要求[150][15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75][17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2] - 本章程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024年1月修订版本废止[196]
盛和资源(600392) - 盛和资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