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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0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5月26日在江苏省无锡市登记注册,注册号为320200000009279号[6] -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如证券业务等,一般项目如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等[12] -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等三类子公司[14] 股份与股本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150,000万股,发起人股占比100%[18]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购56,046万股,持股比例37.364%[18] - 2015年7月6日,442,640,000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18] - 2020年6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75,719,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5,680,592,806股,内资股占比92.21%,H股占比7.79%[19]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80,592,806元[20] 股份转让与回购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至少公告3次[27]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或首次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购回股份,部分需经股东大会批准,部分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批准[27][28]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9]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时,应事先告知公司并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53] - 未经核准持有或实际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限期改正,一年内无法取得核准应出让股权[5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57]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5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出现特定情形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6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权锁定期满后质押本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所持比例50%[64]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9]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3][104]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或出售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需特别决议通过[104]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104]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的决议,普通事项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4] 董事会 - 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约每季度一次,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及合规总监[13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7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7] - 监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