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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海生科(688366)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00:3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少于章程要求数额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个营业日前发书面通知[18] - 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或10个营业日(以较早者为准)前发书面通知[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6] - 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7] 股东会授权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内资股股票[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提提案[17] - 1%以上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境内上市股份股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若1名以上人士获认可结算所授权出席股东会,授权书应载明每人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23] - 董事会发的任命股东代理人委托书格式,应让股东自由选择指示投赞成或反对票,并就每项议题分别指示[24] - 董事长不能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可指定1名董事代其召集并担任主席;未指定则出席股东可选举1人担任;无法选举则由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担任[26]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6] - 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1人继续主持会议[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分拆子公司上市提案除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等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股东会对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6]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7]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4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2] - 类别股东会决议需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2/3以上股权表决通过[46] - 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境内、境外上市股份,数量各自不超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时,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47] - 公司设立时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计划,需在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