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宁夏建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 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其他人或者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内幕信 息。 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条 证券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相 关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以下人员: 1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