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由董事会审批[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6]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决定[8] 投资管理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机构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10] - 证券等投资制定决策、报告和监控措施,依风险承受力定规模[10] - 重大投资遵循利于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原则,保持独立经营能力[11] - 投资项目决策实施需各部门协同,确保资金调配和审计监督[1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等4种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2]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4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3] 证券与风险投资 - 证券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获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 - 风险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需说明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情况和信息披露有关备忘录内容[28] - 风险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风险投资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