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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识科技(30094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创识科技创识科技(SZ:300941)2025-06-11 18:0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报告内容及审核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报刊及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披露[26]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信息披露[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出现时,相关股东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40]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6] 子公司信息报送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需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31]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42]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开展工作[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34]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35]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37] 财务制度 -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44] 暂缓披露条件 - 暂缓披露信息需符合相关信息未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异常波动的条件[45] 保密责任人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是分管业务范围保密责任人,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本部门和公司保密责任人[46] 异常情况报告 - 当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责任人应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48] 监管文件报告 - 应报告、通报的监管部门文件包括新颁布规章、处分决定文件、监管函等[50] 信息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52][53] 舆情管理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或不实报道、不良传言、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及股价的信息等[55]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7] -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为相关人员先报董事会秘书,严重负面舆情董事会秘书报舆情工作组[58] 违规责任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60][6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