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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识科技(30094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创识科技创识科技(SZ:300941)2025-06-11 18:01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董事会决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13]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与董事、高管及其配偶关联交易,对外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规定[15] 日常关联交易 - 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特殊关联交易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原则上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8]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关联关系之日起十日内向董事会披露,提前书面通知视为履行披露[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8] 交易限制 - 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情形的关联交易[31] 其他规定 - 关联人与公司签署协议,个人只能代表一方,关联人不能干预决策[34] - 按规定对关联交易及时披露,披露时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36]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定价政策等内容[38] - 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39] - 制度中“以上”“超过”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41]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2]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4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44] - 制度主体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6月[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