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10785 号 令计师 李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i Cen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10785 号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 源")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的《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 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首航新能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 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