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300951)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四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 司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