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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亚太实业亚太实业(SZ:000691)2025-06-12 20:1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议案[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9] 股份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327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327万股[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7]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董事会与股东会 - 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配利润、参会表决等权利,需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9][1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4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有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4]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3]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