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0006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定新委员[5]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8] 决策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内部审计关系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其工作[11] 工作汇报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12]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9]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董事会秘书和内审工作人员列席会议[21]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