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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亚太实业亚太实业(SZ:000691)2025-06-12 20:17

担保原则与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实行统一管理[2][4] 审议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多项担保情形须股东会审批,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7][8] 申请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0] - 财务部受理申请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调查评估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核[11] 特殊情况处理 -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担保,董事会应披露原因并说明风险[18] 追偿与责任 - 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0]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2] - 担保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有权对有过错的担保责任人处分并要求赔偿[26]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