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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亚太实业亚太实业(SZ:000691)2025-06-12 20:1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6] 任职条件与限制 - 担任需具备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条件及资格证书[6]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6]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0]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11] 其他规定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 候选人应参加深交所认可的资格培训[14] - 禁止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1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