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装备(301552)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1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出具报告[13] 审计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内部控制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应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6] 审计部职责 - 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等事项监督检查[6]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4] 审计流程 - 审计项目实施前3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除外)[21] - 审计终结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者10日内送交书面意见[23] - 审计档案资料至少保存5年[27] 审计计划与立项 - 审计部确定年度审计重点,编制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提交报告[21] - 审计项目立项由审计部负责人确定或相关部门、子公司提出报其批准[21] 审计处理 - 审计报告经核准是下达意见和决定的依据[23] - 审计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须执行,有异议可申请复审[24] - 审计部对重要项目可实行后续审计[25]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违规人员处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