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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装备(30155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科力装备科力装备(SZ:301552)2025-06-13 16: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7]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有特定违法犯罪处罚[13] - 过往特定情况被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能被提名[1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额外工作经验要求[13]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特定时间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0] 独立董事履职与会议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20]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21][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25]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29]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过半数表决同意[32] - 独立董事履职中可提请讨论专门委员会职责内重大事项[3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4] 资料保存与费用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5] - 2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时应向深交所报告[3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40] - 会议资料应保存至少10年[40]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44] 其他制度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实施,修订亦同[48] - 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6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