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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装备(3015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科力装备科力装备(SZ:301552)2025-06-13 16: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等[11]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12]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8] 财务报告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等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9]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1次,提前3天通知[26] - 2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26]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每人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26] - 现场召开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讯召开通讯表决[27] 其他 - 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为决策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23] - 会议对报告和材料评议后将书面决议呈报董事会讨论[23]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高管列席[3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