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审议权限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有权决定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的事宜[10] - 除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外,其他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并向董事会报备[11] 交易审议标准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按交易类型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证券投资规定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规定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或从事非套期保值交易,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5]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18][24] 投资操作要求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19] - 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前需考虑业务规模等因素并报董事会立项备案,立项后成立评估小组评估[2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包括筹措资金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严格借款、审批与付款制度[28]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对长期权益性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管,指定专人保管相关文件并建立档案[28] - 证券部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29] 方案确定与变更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听取意见,考虑关键指标后选最优方案,实施方案变更需经审查批准[31][32] 资金使用限制补充 - 公司不得使用信贷资金、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购入的有价证券须记入公司名下[33] 投资收回等处理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须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36]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需对被投资单位财产等全面清查[36]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36] 投资跟踪与监督 - 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投资项目跟踪并评价,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3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对外投资事项检查一次[39] - 审计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投资业务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等[41][42][43][44]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4] - 对外投资相关人员违法违规,公司应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44] 办法生效与修订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48] 计算规则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计算中数据为负值取绝对值[12]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投资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已履行义务不再纳入累计[12] - 购买、出售资产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为计算标准[14] 披露要求 - 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13]
科力装备(30155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