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5] - 内部人员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等[6] 交易报告标准 -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5]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6]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21]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属于重大风险[22] 信息报告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重大信息[23]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应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6]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信息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递交或传真至董事会秘书[2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31]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30] - 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33] - 公司筹划重大事件时,应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责任追究 - 发生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的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1] - 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追究内部人员责任并向交易所报告公开披露补救[34] 保密规定 - 非内部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后受本制度约束[34] - 内部人员应妥善保管载有重大信息资料,不准外借复制等[34] - 重大信息公布前财务审计人员不得泄露中期、年度报表及数据[35] 违规处分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严重损失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37] - 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可单处或并处[38]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1]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42]
科力装备(3015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