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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华阳智能华阳智能(SZ:301502)2025-06-13 19: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选聘要求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5]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9]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变化20%以上需说明情况[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资料保存与评价 - 选聘文件等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形成肯定意见可提续聘要求,否定则改聘[15] 审批与签约 - 董事会审议续聘或改聘议案后报股东会审批,通过后签一年审计业务约定书[22] 改聘情况 - 出现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3] - 年报审计期间遇需改聘情形,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委任其他所,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6] 信息披露 - 公司拟改聘应披露解聘原因等多项信息[29]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不再选聘情形 - 承担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有六种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