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000338)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13 20:02

公司股份 - 境外上市外资股12,650万股,2004年3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7] - 2007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65.3552万股,4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1,567.1296万元[8]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1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9] - 股份总数为871567.1296万股,H股普通股194304万股,A股普通股677263.1296万股[21] 股份转让与收益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9]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境内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和持股5%以上A股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材料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35]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37][3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审议[50] - 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审议[5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经审议[5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5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4][56][57] - 审核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3][56]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1%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77] 董事任职与选举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3] - 董事会成员不多于18名,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100]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5]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7]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8]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2] - 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3][154][155] - 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董事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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