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为智能(8328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慧为智能慧为智能(BJ:832876)2025-06-13 00:00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在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披露[11] -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扭亏为盈,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3]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12] - 拟实施送股等,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12]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两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召开需提前15日以临时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通知[22] - 股东会召开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决议公告[22]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关联交易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28] - 若实际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超出部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披露[28] -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执行表决权回避制度并披露表决及执行情况[28]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3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35] - 拟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5] - 公司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3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37]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39]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需披露[39] -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39] - 公司或其相关人员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需披露[39] - 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等情况需披露[39] 人员职责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秘是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负责人[45] - 董事会秘书辞职后三个月内,公司应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46]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空缺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46]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完成[50]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完成,各部门提供文件资料[5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44]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7] - 董事会秘书保管已披露信息相关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53] 其他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60] - 公司各子公司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一名[56] - 公司实行严格信息披露保密制度,接触内幕信息人员有保密义务[58]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北交所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1] - 本制度中“以上”“达到”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6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若与相关规定冲突,依照有关规定执行[69] -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6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69]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