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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002052) - 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002052ST同洲(002052)2025-06-15 15:45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同洲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 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同洲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本次问询")相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2、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听取相关方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公司对本所律师作出如下承 诺: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 料、副本资料和口头信息等)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该等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处。 1 法律意见书 3、本所经办律师已按照业务规则,采用了书面审查、查询、复 核等方法,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