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单次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亏损或损失需报告[8] - 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债务等情况需报告[9]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知悉者应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0] - 董事会秘书分析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汇报董事会并依规公开[15]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12]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1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子公司及时提供资料[18] 人员职责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15] - 总经理等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16] - 董高人员及知情者在信息未披露前严格保密[17]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9]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给予处分[19]
雷柏科技(0025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