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2025年6月16日与重钢集团签合同,10.806599772亿元购买标的资产[3][5][7] - 交易构成须披露交易,适用百分比比率超5%但低于25%[3][12] 交易支付安排 - 合同生效及收到发票后,公司付30%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其余一年期内分期支付并计息[6] - 2025年12月31日前,公司支付不低于1亿元交易价款及利息[10] - 合同生效至一年期满前,公司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利息[10] 资产移交 - 自完成30%价款付款之日起5日内,重钢集团进行资产移交[8] 标的资产情况 - 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0.924338亿元,成交价格低于评估值[9] - 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账面净值总计10600.89万元[32] - 评估增值为98642.49万元,增值率为930.51%[32] 评估相关 - 评估选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20][21] -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 + 勘察成新率×60%[28] - 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29] - 经济型贬值率计算公式中规模经济效益指数一般取0.7[30] - 本次评估以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外部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等[30] -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34] 其他 - 公司主要从事中厚钢板、型材及线材生产销售[11][13] - 重钢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最终实益拥有人为重庆市国资委[14][15] - 重钢集团及其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公司及关连人士的第三方[15] - 2017年12月31日重钢集团一次性计提减值208937.29万元[33] - 建设工期综合取2年,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为3.45%[26] - 可抵扣增值税计算涉及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调费等,设备购置价按13%╱(1 + 13%)计算[27]
重庆钢铁(601005) - H股市场公告(須予披露交易公告-完成標的資產競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