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60165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5-06-18 17:49

发行时间线 - 2025年3月30日,邮储银行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18] - 2025年4月17日,邮储银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18] - 2025年5月9日,上交所认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条件[119] - 2025年5月23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119] - 截至2025年6月17日,发行对象申购资金到账1300亿元[120] 发行数据 - 本次实际发行普通股20933977454股,发行价6.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00亿元[121] -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29999632075.47元[121] - 募集资金净额129961940637.58元,计入实收资本20933977454元,计入资本公积109027963183.58元[121]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3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128] - 2024年度公司以9916107603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39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294446560.73元;A股以79304909038股为基数,派发A股现金红利9032829139.43元[129] - 2024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6.21元/股[130] - 本次发行数量为20933977454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且发行股数不低于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131] 发行对象 - 本次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移动集团、中国船舶集团,认购金额分别为11757994万元、785406.07万元、456599.93万元[127] -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127] - 财政部认购18933967793股,中国移动集团认购1264744074股,中国船舶集团认购735265587股[138] - 发行前财政部不持股,发行后将持有超过5%股份;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为主要股东,参与认购构成关联交易[139] -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备案程序[141]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255549280股,持股比例62.78%[15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19843299300股,持股比例20.01%[15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777108433股,持股比例6.83%[15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17223218股,持股比例1.13%[15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83124105股,持股比例0.89%[15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881542075股,持股比例0.89%[150] - 发行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255549280股,占比51.84%[152] - 发行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19843299300股,占比16.52%[152] - 发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股18933967793股,占比15.77%[152] - 发行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41852507股,占比6.70%[152] - 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3116491292股,占比27.58%;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6978562200股,占比72.42%[154] - 发行前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182513838股,占比12.29%;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6978562200股,占比87.71%[154] - 发行后总股本为120095053492股,发行前为99161076038股[154] 其他 - 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5] - 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包括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145][146] - 本次发行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147] - 本次发行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148] - 本次发行新增20933977454股限售流通股[154] -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133] - 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134] - 财政部、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所认购股份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13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业务结构无重大变化[156]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将提升[155] - 中信建投证券核查邮储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无虚假记载等并担责[180] - 招商证券核查邮储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无虚假记载等并担责[184] - 中国银河证券核查邮储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无虚假记载等并担责[189] - 中银国际证券核查邮储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无虚假记载等并担责[193]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法律意见书无矛盾,对引用内容担责[198]

邮储银行(60165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