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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达(8321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利尔达利尔达(BJ:832149)2025-06-17 00:00

会议审议 - 2025年6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2]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提示披露[3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部分事项,授权期限以一届董事会任期为限[35]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7]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37]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不履职,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8] - 本规则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未规定事项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 - 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