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83214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细则 - 2025年6月16日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9票同意[2] - 聘任、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备[7]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6]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7] - 由董事会推荐并聘任[16]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工作[10][11] - 公司应提供便利条件[12] - 董事兼任时特定行为不能双重身份作出[14] - 空缺时先董事长代行,后指定人员代行并公告报备[1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批准后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