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9]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发出通知至结束当日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处理[14]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会议形式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和其他方式便利股东参加[20] 出席与表决 - 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特殊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3] 董事提名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董事候选人[37] - 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37]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7] 决议处理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57]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46] 决议披露 - 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55]
金力永磁(3007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