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688148)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 AN057-4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 传真(Fax):010-66090016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存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芳源股份、公司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指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励计划(草案)》 经芳源股份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的 《激励计划》、本次 損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激励计划 励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 指 芳源股份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行为 芳源股份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