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行情况 - 发行数量为20,933,977,454股[2][6][8][14] - 发行价格为6.21元/股[2][6][8][14] - 募集资金总额为130,000,000,000元[6][8][14] - 发行费用为38,059,362.42元(不含增值税)[6][8] - 募集资金净额为129,961,940,637.58元[6][8] - 发行对象为3家,分别是财政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14] 认购情况 - 财政部认购18,933,967,793股,金额为117,579,940,000元[1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264,744,074股,金额为7,854,060,700元[14]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认购735,265,587股,金额为4,565,999,300元[14] 股份登记 - 新增股份于2025年6月19日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9] 股权结构 - 发行前,中国邮政集团持股62255549280股,占比62.78%;发行后,持股62291489480股,占比51.87%[20][22] - 发行后,财政部持股18933967793股,占比15.77%,成为5%以上股东[22][25] - 发行前,中国移动集团持股6777108433股,占比6.83%;发行后,持股8041852507股,占比6.70%[20][22] - 发行后,中国船舶集团持股735265587股,占比0.61%[22] - 发行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182513838股,占比12.29%;发行后33116491292股,占比27.58%[26] - 发行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978562200股,占比87.71%;发行后86978562200股,占比72.42%[26] - 本次发行增加20933977454股限售流通股,总股本从99161076038股增至120095053492股[26] 影响与用途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更,邮政集团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4][25]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27] -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和净资产增加,短期会使每股净资产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长期将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8] - 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邮政集团,不会对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29]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支持未来业务发展[30] 中介机构 -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括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32] - 联席主承销商包括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32][33] - 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36] - 审计机构包括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6] - 验资机构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