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601186) - 中国铁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3 - 5名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自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成员[5] 会议安排 - 每年与外部独立审计机构举行两次会议[1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按需召开临时会议[20]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呈送资料[24] - 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表决采用投票方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22] 工作职责 - 审核财务报告、报表及定期报告并提意见[9][10] - 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10] - 确保建立员工举报渠道,审查安排并行动[8] - 督导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实施,审核年度审计计划和任务[11] - 监督评价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调整、聘用或解聘建议[11] - 检查公司法规制度贯彻情况,评估制度有效性[7] - 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和授权行使,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8] 审计工作 - 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督促提交报告[17] -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加强沟通,审阅报表形成意见[18] - 对年度财务报表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及相关决议[18] 其他 - 工作机构和业务部门提供书面材料供决策参考[19] - 内部审计部门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报送审计报告[20] - 细则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