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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601186) - 中国铁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20 19: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2] - 公司年内权益分派致董事等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2]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持有总数25%[2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1] -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 董事和总裁股份(或债权证)变动,董事会办公室接到信息后一个交易日内向联交所申报[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25] - 董事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8] 买卖规则与限制 - 董事买卖股份请求须在五个交易日内获回复,获准买卖有效期不超获批准后五个交易日[10] - 年度报告公告前60日内、半年度及季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董事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6][17]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及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7] -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7] - 董事拥有内幕消息或未办妥手续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5] - 董事、高管计划买卖股份需书面通知[30] - 董事长计划买卖股份需书面通知董事[34]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5]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义务[26] 制度相关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3]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章程规定[29] - 制度及其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9] 其他 - 需在所附确认书签字确认收到通知[31][34] - 股份种类包括A股、H股等[33][36] - 持有股份利益性质含本人、配偶等持有情况[33][36] - 交易性质有二级市场买入等情况[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