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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601186) - 中国铁建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6-20 1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7] - 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请董事会召集类别股东会议[9] 会议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二十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14] - 股东会通知应披露提案内容及相关资料[14] - 拟讨论董事选举时,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需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表决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22] - 可能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除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4]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4]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2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27]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拟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权利,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和受影响类别股东分别召集的股东会通过[31] 特殊情况 - 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十二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拟发行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34] - 公司设立时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计划自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完成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34] - 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经国务院或其授权审批机构批准转换为外资股并在境外上市交易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34] - 规则及其修订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