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9月3日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2955.6222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02955.6222万股[8][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21]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相关人员不得转让股份[22] - 董事等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3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董事人数不足四人等情况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9]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决策[70] -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须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或电话通知[73]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9]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8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9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报酬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02][10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08]
*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