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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四环生物四环生物(SZ:000518)2025-06-20 19: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名[7] 选举与聘任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多项事务[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15]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董事[19]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认可[20]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28] - 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0]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现场及视频、电话会议需全程记录[32]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档案保存十年[33][35] 董事责任 - 董事应在决议签字并担责,违法致损可能赔偿[34] - 不出席、不委托且无书面意见视作未异议,不免责[35] 决议公告与落实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7]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37]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3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