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新增职工权益相关表述[2] - 注册登记机关变更为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3] - 修订后对监事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新增总经理[4] - 增加资本方式表述更改,“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7] - 上市前特定股东公开发行前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需提供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书面证明[13]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管等提起诉讼[15][16] 财务资助与交易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17]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8][1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0] -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规定[21][22][2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股东会[22][23]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3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36] -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36] 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2名是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6] 信息披露与其他 - 公司应在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信息,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51]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55] - 修订章程尚需股东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53]
巨能股份(87147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